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3/02/14浏览次数:2936
一、议标品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 1项 | 5万元/年 (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
二、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1.1为服务对象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1.2为服务对象法律文件/合同提供合规审查、修改意见或建议;
1.3应服务对象要求对服务对象管理、法务、业务等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法律风控指导;
1.4应服务对象要求及实际需要,对外出具律师函或相关法律文件;
1.5不定期提供服务对象相关法律资讯、法律信息;
1.6应服务对象邀请参与服务对象法律事务的谈判;
1.7应服务对象要求或邀请,对服务对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重大法律事务或潜在争议提供咨询意见与法律评估;
1.8双方同意的其它法律事务。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4投标公司简介(包括成立时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
3.5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3.6服务方案及承诺;
3.7 标书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4、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报名,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17时。
5、本次议标定于2023年2月17日10时,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6、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7、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三、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四:商务条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付清合同款。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