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发布日期:2020/06/26浏览次数:7992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药代煎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企业信誉良好。
2、与宁波市内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有同类合作业绩。
3、煎药室负责人为执业中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经验,从事煎药人员都须具有中药煎药上岗证。
4、有与煎药服务配套的场地规模。煎药区、包装区、分装区、消毒区、办公区、生活区,区域分隔独立。
5、有一定业务产量,中药日煎药处理能力500张处方以上。
6、一天配送两次,配送须及时。
二、供货商报名时需递交的材料清单
1、中药饮煎药相应资质文件。
2、煎药服务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
3、煎药室人员资质及社保缴纳证明(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4、煎药场所平面图及房产证明
5、完成自评表(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6、自评表其它证明材料。
7、代煎服务报价表。
三、煎药服务合同实施要求
1、中标的供货商与医院签订《中药代煎服务合同》及《廉洁协议书》。
2、保证代煎服务质量稳定,服务不符要求的,应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次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总服务周期不超过2年。
4、合同期内,遇上级政策调整,需以上级文件为准,如有冲突,合同自动作废。
5、本采购公告解释权归医院。
四、议标安排
1、报名: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鄞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登记,联系人:姚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
2、议标日期:本次议标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地点:16号楼2楼2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