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0/06/23浏览次数:8145
一、项目概况
医院日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简称为固废:固废是指人在生产、消费、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物质)。为了规范管理,保持医院环境整洁,需要招标一家清运清理公司定点服务。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1、 医院内有专门收集固废垃圾地点,清运公司在清运处理时到医院指定地点进行清运处理。
2、医院固废由后勤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通知清运公司在规定时间进行清运处理。
3、参加投标公司必须要有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质。
4、固废垃圾清运处理频率:根据医院以往情况,一般每月2-3次进行日常清运处理,逢年过节临时加运由后勤通知随时清运处理。
5、日常产生的固废量多少不一,清运处理时根据实际清运量多少需要大小不等的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费用根据车辆装运的吨位进行确认。每次清运由后勤专职人员进行监管签名。
6、固废清运处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现清运不良事件由中标公司全权负责。
三、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院方可根据对中标方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属于垃圾清运相关行业的独立法人,公司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垃圾清运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行为法律责任。
3、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一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3服务承诺、廉洁承诺书。
3.5标书文件的格式和编写:所投的标书需包含且不限于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3、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登记,联系人:姚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9时。
4、本次议标定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点,地点:17-2号楼3楼306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5、疫情期间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三、评标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遇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的情况,按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议价的方式继续进行采购,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四、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设备使用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