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19/08/16浏览次数:10993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母婴专业陪护服务院内议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母婴专业陪护服务项目拟进行院内议标, 希望有相应资质公司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母婴专业陪护服务
包括孕产妇、新生儿的专业陪护,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请投标单位根据投标人须知和评分表内容自行准备标书和报价单。各投标单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报价单前来投标。在投标截止日期后递交属于无效。
3、院方不提供用房,请投标方自行解决用房需求。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08月16日到08月21日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3室,联系人:茅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
五、本次议标将于2019年8月22日下午15:00在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17-2号楼306会议室进行(如有时间、地点变动,将根据报名登记表另行通知)。
六、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商务、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详见附表),根据各供应商的评标最终得分,取最高分为中标候选人。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19年8月7日
议标评分标准
序号 | 招 标 要 求(总分100分) | 实际 情况 | 偏离 情况 |
1 | 公司业绩(10分)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服务过三级医院产科陪护服务业绩的,每一个合作医院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要求合同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起); | ||
2 |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7月份)(10分) | ||
3 | 对本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评议(10分) 1、本项目负责人学历要求: 1)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得5分; 2)大专学历得2分; 3)大专以下得0分; 2、本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 1) 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的,得5分; 2) 年龄在50周岁(不含)到55周岁(含)的,得2分; 3) 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得0分。 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的名单、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所有工作人员年龄在 60 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项目负责人应为医院对接人,要求驻点在医院,若填报非项目负责人而中标的,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
4 | 对本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进行评议(10分) 1)项目负责人驻点在三级医院具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10 分; 项目负责人驻点在三级医院未满3年工作经验的,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其他二级医院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 其他得0分。 | ||
5 | 服务人员培训状况(20分) (提供近三年详细有效资料,培训地点及师资力量,培训计划详尽并切实落实、提供培训场地的现场照片,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资料翔实、培训到位,被评为“优”的,得20分; 能提供资料,有培训,被评为“中”的,得10分; 缺乏培训体系,被评为“差”的,得0分。 | ||
6 | 对投标人服务人员数及持证上岗率进行评议(20分) 1、服务人员具有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服务人员人数能满足医院产妇的需求。(10分) 2、服务人员持证(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证书)上岗率(10分) 1)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的,得10分; 2)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的,得5分; 3)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的,得3分。 低于90%的,不得分。 | ||
7 | 对本项目的服务计划安排、管理目标、标准、制度、质量承诺、工作流程等进行评议,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合理,根据医院的运作模式,层级清晰,编排符合院方实际需求(10分) | ||
8 | 投标人对医院提供的附加服务,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