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设备科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19/05/17浏览次数:12991
一、议标品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基本要求 | 预算要求 |
1 | 超微量分光度计 | 1 | 台 | 中心实验室用于核酸微量检测 | ≤6万 |
2 | 超低温冰箱 | 1 | 台 | -40℃~-86℃,有效容积300-400L | ≤5万 |
3 | 自动全胸振荡排痰器 | 1 | 台 | ICU用于病人辅助排痰,马甲式排痰系统,无需人工手动辅助操作 | ≤6万 |
4 | 血栓弹力仪 | 1 | 台 | 用于输血前评价和输血后的疗效评估 | ≤2万 |
二、要求:
1、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就采购超微量分光度计等设备进行议标,特邀请各合格投标单位参与;
2、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2.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附表;
2.4相关品牌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2.5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2.6有条件可提供参加投标各品牌产品的样品;
2.7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8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投标报价表,配件及耗材报价表;
2.9如属于鄞州区招标入围产品的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
2.10其他应知事宜。
3、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鄞州人民医院设备科(17号楼-2 103室)登记,报名电话:0574-8701716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号24:00
4、本次议标初步定于2019年5月24号上午9点00分,地点:16号楼2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三、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鄞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四、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交货时间:中标后1个月内。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3个月内。
售后服务:医疗设备应有2年及以上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不收取任何人工费、差旅费等额外服务性费用,只收取基本零配件费用。如涉及专用软件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要求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应免费提供HIS或LIS接入。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设备使用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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