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RSK来源:人事科发布日期:2019/05/15浏览次数:15629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是由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和东部新城、东柳街道、白鹤街道、百丈东郊街道、明楼东胜街道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及五乡、邱隘、云龙、东吴、横溪、瞻岐6家中心卫生院分院组成。根据有关规定及医疗业务发展需求,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公开招聘编外护士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护士合计1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16号楼302室人事科;
3、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主管护师)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百丈、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87335002,联系人:倪老师;
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87846390,联系人:陈老师;
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87787930,联系人:沈老师;
云龙镇卫生院分院:55014266,联系人:徐老师;
五乡镇卫生院分院:55338008,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1、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招聘计划和条件
2、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二0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招聘计划和条件: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云龙镇卫生院分院 | 护士 | 1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户籍不限,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护理、护理学 | 应届生具有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合格单;历届生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东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 | 护士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户籍不限,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护理、护理学、助产 | |
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 | 护士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户籍不限,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有病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 护理、护理学 | |
五乡镇卫生院分院 | 护士 | 3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户籍不限,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护理、护理学、助产 | |
百丈、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 | 护士 | 8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户籍不限,198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 护理、护理学、助产 | |
合计 | 1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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