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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内镜中心窗帘、床隔帘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9-02浏览次数:2062

一、议标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清单、参数、要求

最高限价

1

内镜中心窗帘、床隔帘项目

1

见附件1

3.7万元

注:1.产品要求:满足功能需求,符合院感要求,安全耐用,色彩搭配和谐。

2.投标报价包含所需产品的设计、材料、制作、运杂费、安装、验收、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因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任何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要求:

1、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1营业执照复印件;

1.2相关品牌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1.3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1.4提供参加投标各产品的样品(含配件),样品清单见附件1要求;

1.5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1.6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投标报价表;

1.7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8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1.9 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东院区11楼-1114室)报名,或者扫二维码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7时。

4、本次议标定于2025年9 月8日9时,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5、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四、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五: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后3天内与采购人确认所有产品的款式、尺寸、材质、颜色、数量后,再按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完成所有产品的下单生产,现场安装。

交货时间:中标后10天内。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

售后服务:产品应有5年及以上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不收取任何人工费、差旅费等额外服务性费用,只收取基本零配件费用。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9-2


附件:内镜中心窗帘、床隔帘项目院内议标公告.docx

附件:内镜中心窗帘、床隔帘项目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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