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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雾化器等耗材院内遴选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8-07浏览次数:2996

一、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1

 

雾化器

配戴方式包括:面罩式、口含式;

型号包括:成人型、儿童型

2

血液透析浓缩液/干粉

浓缩液A、浓缩液B、干粉B

3

过氧乙酸

用于内镜洗消

4

倒刺线

适用于人体软组织的缝合

5

流体明胶

适用于毛细血管、静脉和细小动脉等出血,依靠压迫、结扎或其他传统方法控制无效或不可行时的手术辅助止血。

二、参与供应商需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3.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三、参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一正三幅):

1.遴选文件自查审核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一

2.遴选产品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二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信息(包括企业信息,具体联系方式)

6.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经营许可资质;

7.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8.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选产品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表等相关产品资质证书);所报产品必须是已在浙江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备案的医用耗材(提供平台编码及价格)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封面、首页和照片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所报产品近一年在省内同级医院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国内各省市地区中标公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产品彩页、技术指标及功能介绍、配置清单等资料(加盖公章)。

13.提供相关产品的样品。

四、报名相关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东院区11楼-1114室)报名,联系人:姚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7:00时。

2、定于时间2025年8月15日9:00,供应商现场递交遴选资料,并作相关介绍。地点16号楼218会议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送达遴选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遴选的资格,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4、遴选小组按医院流程组织本次遴选项目,遴选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8月8日


附件:附件一医用耗材调研遴选自查审核表.xlsx

附件:附件二医用耗材调研遴选产品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雾化器等遴选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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