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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医院内镜中心、耳鼻喉科等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7-17浏览次数:2195

一、议标品目:

 

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

招标控制价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医院内镜中心、耳鼻喉科等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施工全过程监理

244.8万元

11.2万元

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

1、项目工程规模:约28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地址:百丈路251号。

3、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及气体工程等。

4、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4、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6、《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

7、投标一览表及报价表;

8、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所投的标书应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四、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 7 2211时。

2、次议标定于20257221415分,地点:16号楼2218会议室。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1)本标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2)招标人的补充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5%收取,在签订合同前缴招标人,施工竣工验收后10天归还。

3)付款方式:监理服务结束3个月内。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7-17


附件:内镜中心、耳鼻喉科等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院内议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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