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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医保智能审核服务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7-02浏览次数:2704

一、议标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最高限价

 

1

医保智能审核服务

1

见附件

17万元/年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相关软件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3、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4、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5、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6、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项目实施方案;

8、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9、所投的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四、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7时。

2、本次议标定于2025年7月9日10时20分,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1、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实际需求决定合同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3、付款方式:提供合格的服务6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4、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培训。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日


附件:医保智能审核服务院内议标公告.docx

附件:附件:项目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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