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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消防设施改进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6-10浏览次数:3394

一、议标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最高总价

1

本部院区消防设施改进项目

本部院区北区和门诊楼消防主机联网系统改造优化1

8万元

 

 

18.8万元

本部院区4个大型医疗设备机房安装惰性气体自动灭火装置1

5.8万元

本部院区西区全面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1

5万元

二、项目要求: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消防设施改进项目是为了提升本部院区老旧消防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实施的维修改进项目,包括了本部院区北区和门诊楼消防主机联网系统改造优化,本部院区4个大型医疗设备机房安装惰性气体自动灭火装置和对本部院区西区做一次全面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三个内容组成,具体要求清单见附件。

因本次消防设施改进提升项目是在医院的消防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同步改造,同步实施,改造过程不能对医院的使用造成影响,故希望符合相关资质和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应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一览表及报价单;

5、三年内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提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7、所投的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五、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7时。项目咨询:王云,13566305774。

2、本次议标定于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地点:16号楼218会议室。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六、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商务条款: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月内完成或者按院方实际需要。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二月内支付。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6-10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本部院区消防设施改进议标公告.docx

附件: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消防设施改进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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