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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整容科手术器械院内议标再次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5-05-16浏览次数:3248

一.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要求

最高限额

1

整容科手术器械(第二次)

1

具体见附件1

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要求:

1、希望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2.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附表(如需);

2.4相关品牌产品代理授权书;

2.5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2.6提供参加投标各品牌产品的样品(彩页),并提供其中部分实物样品;

2.7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8投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2.9投标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10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2.11 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3、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报名,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

4、本次议标定于2025年5月22日8时45分,地点:16号楼2楼218会议室。

5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四.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五.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交货时间:中标后30天内完成供货调试。

付款方式:器械验收合格3个月内支付。

售后服务:该器械应有1年及以上的免费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不收取任何人工费、差旅费等额外服务性费用,只收取基本零配件费用。如涉及专用软件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要求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应免费提供HIS或LIS接入。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器械使用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5年5月16日


附件:整容科部分手术器械议标再次公告.docx

附件:附件1:整形科手术器械包.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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