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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固废清运处置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3-07-07浏览次数:2735

一、项目名称:医院固废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1、 医院内有专门收集固废垃圾地点,清运公司在清运处理时到医院指定地点进行清运处理。

2、医院固废由后勤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通知清运公司在规定时间进行清运处理。

3、参加投标公司必须要有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资质。

4、固废垃圾清运处理频率:根据医院以往情况,一般每月2-3次进行日常清运处理,逢年过节临时加运由后勤通知随时清运处理。

5、日常产生的固废量多少不一,清运处理时根据实际清运量多少需要大小不等的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费用根据车辆装运的吨位进行确认。每次清运由后勤专职人员进行监管签名。

6、固废清运处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出现清运不良事件由中标公司全权负责。

7、投标报价按清运车辆大小报一车的单价,大车(3.8米长)≤1050元/车、小车(3.3米长)≤950元/车。

三: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资质证明,原件备查;

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投标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

4、同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标书文件应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四、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17时。项目咨询:郑老师,87017737。

2、本次议标定于2023年7月13日9时,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需求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付款方式: 一季度结算一次。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7-7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固废清运服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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