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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婴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3-04-19浏览次数:4057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婴儿配方奶粉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议标, 希望有相应资质的奶粉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产品要求:

婴儿配方奶粉(适用0~6个月婴儿)

1、婴儿配方奶粉需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3)包装: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

(4)中标人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详细出厂检测报告。

(5)供货时产品的有效期必须为1年以上。

(6)供货产品必须原装原罐进口。

(7)不能提供“赠品”或含“仅供医院使用样品”字样的货物。

(8)如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定有问题奶粉院方有权终止。

2、供货为按需进货。

3、供应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经院方考核合格可续签,总供应期限不超过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三、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投标品牌授权书复印件;

4、提供投标一览表及报价表;

5、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提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为医院提供的服务方案及应对投诉的解决方案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投的标书应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四、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7时。

2、本次议标定于2023年4月25日9时30分,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签到时告知为准)。

3、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五、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六、商务条款: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需求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新生儿奶粉议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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