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连续两次通过JCI认证的公立医院、首届浙江省“十佳医院”

院务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院务动态>通知公告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2-11-18浏览次数:4737

为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促进学科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我院拟调整特需心理咨询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现予公示:

 

 

项目名称

专家类别

收费标准(元/小时/半小时)

特需心理咨询

医学正高+心理咨询师

800/400

医学副高+心理咨询师

600/300

医学中级+心理咨询师

400/200

医学或心理学初级或心理咨询师

200/100

 

 

 

联系电话:87017366

联系人:周老师

20221118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