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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管理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2-10-21浏览次数:6918

一、项目名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要求,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的服务模式。

我院计划在现有随访管理体系基础上开展诊后精细化疾病管理服务,拟将服务项目委托具有成熟管理能力、便捷管理工具、成功管理经验的第三方,共同创建“诊后疾病管理中心”,共同为我院患者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三、项目合作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健康管理业务相关营业执照,并在医院“诊后疾病管理中心”负责人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开展工作所需(除场地、水、电以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并负责安装、管理、运维;

3、投标时提供拟选工作场所,最终场地由医院确定、提供,中标人负责设计与装修;

4、中标人要配置相应的服务人员和设备,对需要诊后健康管理服务的患者提供面对面服务告知、宣教及线上线下相关服务工作;

5、中标人负责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和服务路径,提供各种居家可穿戴式医疗设备,指导患者远程管理的途径和意义,配合图文介绍诊后健康管理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6、中标人负责提供诊后疾病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和管理工具的研发及维护,提供智能用药设备、系统、智能化药盒的投放及维护,疾病管理路径知识内容(管理路径及宣教内容等)的编辑等服务,并要接受医院的审核、监管;

7、中标人负责与医院信息系统进行业务互联,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营业执照及该项目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3、质量保证书及廉洁承诺书;

4、投标一览表及参考收费表;

5、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合作方案(根据附件一:服务要求提供方案);

7、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五、商务条款:

服务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能正常开展该服务项目,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需求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六、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院内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判定的方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报名事项:

1、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电话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时。项目咨询:朱颖飞,13858269916。

2、本次议标定于2022年10月28日13时40分,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3、疫情期间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并请出示行程卡、健康码的绿码,同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2-10-21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管理服务项目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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