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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关于遴选院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2-04-18浏览次数:8965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关于遴选院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院内议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遴选院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分标

数量

备注

遴选院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A标:货物类、服务类

2

合同期一年,到期后院方根据服务质量及院方需求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B标:工程类

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浙江省财厅备案;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年检在有效期内);

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

4、提供近三年业绩(按评分表要求提供);

5、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6、服务承诺;

以上资料制成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五、时间地点

1、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电话报名,联系人:肖老师、蔡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15867817760、13967858136,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 4月 21日下午17时。

2、本次议标定于2022年 4月22 日上午8点30分,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3、疫情期间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并请出示行程卡、浙江健康码或宁波健康码的绿码。同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打分(详见附件)。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2年 4月18 日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关于遴选院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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