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连续两次通过JCI认证的公立医院、首届浙江省“十佳医院”

院务公开

您的位置:首页>院务公开>采购信息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灭火器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1-10-11浏览次数:7833

一.议标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基本要求

最高限价

1

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皮管式)

(4kg)600个

产品合格,符合消防要求。

31700

水基型灭火器(6L)5个

二.要求:

1、希望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2.3产品有效检测报告;

2.4相关品牌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2.5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2.6提供参加投标产品的样品(彩页);

2.7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8投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2.9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发票);

2.10 售后服务承诺;

2.11 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3、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登记,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7时。

4、本次议标定于2021年10月15日9时,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5、疫情期间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并请出示行程卡和浙江健康码或宁波健康码的绿码。

6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三、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四、商务条款

供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供货时间:中标后一周内送货到院方指定地方。

交货地点:按院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灭火器公告.docx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