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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部分口腔科耗材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1-10-08浏览次数:9049

一、    项目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1

口腔科耗材

按需

具体耗材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为医院目前在用产品,投标产品尽量满足目前临床需求。如遇无法提供,可更换为同等档次产品。


 

二、招标要求:

1、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就部分口腔科耗材进行院内议标,特邀请各合格投标单位参与。

2、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U盘形式提供报价电子版一份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2.3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

2.4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投标现场提供或拟中标后一周内提供(无法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

2.5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2.6提供产品的彩页,有条件的提供参加投标各品牌产品的样品(每规格1个或最小包装1盒)。

2.7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8分项投标报价表。

2.9如属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招标入围产品的提供相关书面资料。

2.10在采购期内如遇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医用耗材的采购政策时,本院的采购按政策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3、本次议标将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8:45分在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16号楼114会议室进行(如有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三、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采用低价优先、综合评定原则。中标结果以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2、商务资质初审:投标商的资质进行初审,不符合者取消投标资格,其中产品授权可放宽至拟中标后一周内提供。

四、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和时间: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满足院方订货频率。

付款方式:四个月结算。

售后服务:保证所售耗材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更换新证件应及时通知。产品断货两次以上取消中标资格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耗材使用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其他要求:中标产品应为省平台线上产品,并经过医院SPD配送平台运送。

本次议标解释权属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如有异议协商解决。

五、投标有关信息:
投标资料送达时间: 2021年10月13日上午8:45分。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8:45分。
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16号楼114会议室。

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报名,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7时。

如需参数沟通,请致电:0574-87017162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8日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部分口腔科耗材院内议标公告.docx

附件:口腔科耗材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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