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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05-06浏览次数:2989

随着病人对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我院推出特需门诊。

坐诊医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高级职称三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担任宁波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或专家门诊量位于我院本专科的前三名,经院部批准准入。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

项目

价格(元)

特需门诊

50



联系电话:87017366

联系人:周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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