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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部分医用食品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来源: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21-03-31浏览次数:7151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就采购部分医用食品项目进行院内议标, 希望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  议标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制剂名称

基本要求

1

全营养配方食品

1.全营养配方食品(固态型)

膳食摄入不足需均衡营养摄入的患者

2.全营养配方食品(半固态型)

摄入不足需均衡营养摄入且有误吸风险的患者

3.全营养配方食品(液态型)

管饲或膳食摄入不足需均衡营养摄入的患者

2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4.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糖尿病、高血糖的摄入不足的患者,需均衡营养摄入

5.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

胰腺炎或胃肠道功能较差的摄入不足患者

6.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肾脏疾病等需限制蛋白质摄入的患者

7.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肝脏疾病、肝功能不全患者

8.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

肿瘤疾病等需要高能量摄入的患者

3

营养素组件

9.蛋白质组件

低蛋白血症等需要额外强化补充蛋白质的患者

10.氨基酸组件

蛋白质摄入不足、负氮平衡、肌肉减少症、卧床等患者

11.膳食纤维

便秘、肠道功能障碍等需要额外添加膳食纤维的患者

4

特殊剂型

12.益生菌

腹泻、肠道菌群失调、免疫力低下的患者

注:本次招标一个项目中标人不局限于一家,供货期限为壹年,采购人在合同结束前一个月对中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经采购人综合考评通过的,则合同可续签,供货期最多三年,如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出现食品质量、服务配送、物价告知等方面的问题,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  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2.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4《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5有条件可提供参加投标各品牌产品的样品;

  2.6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7投标一览表及分项投标报价表;

2.8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9 售后服务承诺;

   2.10 标书文件的格式和编写:请投标单位根据投标人须知和评分表内容自行准备标书和报价单,所投的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2.11 其他应知事宜。

四、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采购中心(17-2号楼-201室)登记,联系人:蔡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574-87016979。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下午17时。

五、本次议标定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点00分,地点:16号楼1楼114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疫情期间请参与议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六、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交货时间:按院方要求时间内到货。

支付方式:两个月结算一次。

技术支持:中标商应提供产品使用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医用食品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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