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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作者:郑荣雄来源:院办发布日期:2006-06-02浏览次数:6804

    5月19日院周会,潘亚梁院长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了动员;朱玮材副书记作了工作部署,启动了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近些年来,由于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拜金主义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商业贿赂行为在医药购销领域频频出现,成为严重破坏竞争秩序,腐蚀医疗卫生工作队伍,败坏医疗卫生行业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潘亚梁院长在动员中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制裁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保障医疗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和迫切的。 潘亚梁院长要求各科室要组织科内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克服侥幸心理,争取主动。
    医院还成立了鄞州人民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潘亚梁院长任组长,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挂靠在院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