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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小班临床班主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KJK来源:科教科发布日期:2014-09-27浏览次数:10358

  为确保医学院小班化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各承担小班临床理论与见习教学的医院应按要求为本医院小班配备班主任。
  一、临床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 身心健康、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 应具有与临床医学或相近专业背景;
  3. 愿意从事班主任工作且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 对学生有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
  二、临床班主任职责
  1. 原则上班主任应脱产或半脱产,半脱产者应以班主任工作为主要任务;
  2. 熟悉本小班学生,协助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做好院内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 协助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工作,主要包括:
  (1)监督课表执行,提醒授课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2)监督、规范学生课堂与见习纪律;
  (3)收集学生对教学安排与质量的意见,并反馈医院教学管理部门。
  4. 作为学生与医院管理部门的沟通桥梁,协调解决学生在医院学习期间的实际困难;
  5. 在学生学习、见习、实习和就业等问题上给予建设性意见;
  6. 加强与医学院内小班班主任联系,交流学生生活、学习情况,与医学院班主任共同做好特殊学生的思想工作;
  7. 完成医院交给的其他与学生日常管理和教学有关的工作。
  三、临床班主任奖惩
  班主任工作纳入学期末医院教学与日常管理综合考核。每学年根据学生评价评选优秀班主任,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并对优秀班主任适当予以奖励。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