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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生临床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KJK来源:科教科发布日期:2014-09-27浏览次数:8373

  医学院小班化教学改革的目的是使学生在各医院学习期间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其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现实临床环境的长期熏陶,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此,各承担小班临床理论与见习教学的医院应按要求为本医院小班学生配备临床导师。  
  一、临床导师的任职条件
  1. 身心健康,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2. 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在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
  3. 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为学生传道解惑,并具有相应的指导能力;
  4. 对学生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
  二、临床导师职责
  1. 在学生课余时间指导学生参与本人临床诊疗活动,使学生进一步熟悉医院医疗环境和诊疗流程;
  2. 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技巧,并培养学生对本人所在专科的兴趣;
  3. 为学生专业学习及成才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与帮助;
  4. 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时向班主任或医院科教科通报,并协助解决。
  三、临床导师奖惩
  临床导师工作纳入学期末医院教学与日常管理综合考核。每学年根据学生评价评选优秀临床导师,比例控制在10%以内,对优秀临床导师适当予以奖励。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