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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招聘公告(硕士、博士)

作者:admin来源:人事科发布日期:2009-09-18浏览次数:13166

    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指标和资格条件

需求岗位

学历要求

需求数

需求岗位

学历要求

需求数

肾内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血液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肾内科

风湿硕士及以上

1名

血液实验室

硕士及以上

1名

ICU

硕士及以上

1名

放化疗科

硕士及以上

2名

消化内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放化疗科

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

2名

呼吸内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放化疗科

博士

1名

内分泌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五官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急诊科

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

1名

    五官科

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

1名

普外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中医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肿瘤外科

硕士及以上

2名

麻醉科

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

1名

肝胆外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检验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泌尿外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B

硕士及以上

1名

妇产科

临床医学硕士及以上

2名

放射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儿科

硕士及以上

1名

放射科

放射介入硕士及以上

1名

眼科

博士

1名

 

  合计 31名

 

                       

资格

条件

一、统招统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并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四、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425分以上);

五、博士年龄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检验科硕士本科阶段须医学检验;

七、中医科须浙江省生源。

 

 

 

 

 

 

 

 

 

 

 

   

   

   

     二、其他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9月19日上午8:00-11:00,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鄞州人民医院招聘摊位;2009年9月21-9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百丈东路251号);

    2、报名要求:报考者随带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英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历届生随带)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之比不足2:1的,则酌情核减该招考指标。其中招考指标只有1名,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比不足3∶1的(博士除外),则取消该招考职位。

   (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其空缺名额按总分数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以综合考察为主。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拟录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