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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人民医院特需门诊公示

作者:医保办来源:医保办发布日期:2016-03-18浏览次数:11605

  根据浙价医[2015]137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医院拟开展“特需门诊”,收费价格为100元/次,现予以公示:

鄞州人民医院特需门诊价格公示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

特需门诊

100



联系电话:87017366
联系人: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