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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制度

作者:admin来源:鄞州人民医院发布日期:2007-09-03浏览次数:11696

    1、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意见簿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职务、职称、姓名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门诊病人发放药物清单,住院病人实行每日费用清单制;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上一条:进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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