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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外科巾帼文明岗考核制度

作者:范羽羽来源:胃肠外科发布日期:2020-06-10浏览次数:4042

(一)奖励制度: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获得相应的物质精神鼓励,并将获奖名单公布于当月好人好事区域网,年终再次集中公布于光荣榜上。
1
、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特别提名表扬者。
2
、写信到护理部或院办公室特别表扬者。
3
、护理部在质量检查和健康宣教时病人特别表扬的护士。
4
、从其他渠道反应上来的好人好事。
5
、个别进步特大的护士要有具体的事实说明。
6
、年龄在45岁以上,仍然在一线工作,工作优秀科室认可者,每半年一次。
7
、在国家一、二类杂志及其他杂志发表论文者。
8
、在公开报刊发表文章宣传我院护理职业和医院形象者。
9
、在护理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行之有效的而改变了陈旧的工作流程者。
10
、在护理部组织的理论和技能考试中成绩拔尖者。
11
、其他。
(二)处罚制度:凡违反下列制度之一者,将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写出书面认识。第一次失误在护理部内部处理,再次失误将在护士长会议上公布或在医院区域网上公布,一个科室频繁投诉者将点出科室名单。
1
、一级护理缺陷,罚款50元。如推诿病人、因工作失职或工作态度恶劣病人投诉等,克扣病人药品及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等。
2
、二级护理缺陷,罚款20元。脱岗、迟到、上夜班睡觉、护理记录做假,工作人员互相吵架,与病人吵架、病人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者等。
3
、三级护理缺陷,罚款10元。无菌操作不戴口罩,工作时间串岗等。
4
、四级护理缺陷,罚款5元。不戴工作帽、不戴头花、不穿工作裤鞋者、工作时间看小说和专业之外书籍者、打聊天电话者、在护士站与朋友聊天者,衣服晾于大楼外者等等。